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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脚与西服

2000-04-26 来源:中华读书报 (美)张邦梅 著 谭家瑜 译 我有话说

我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和男友陪一位从中国来的学者共进早餐。我已经不记得那学者的姓名,只记得他到哈佛大学作一天左右的访问。我当时的男友大卫是个白人,他学过中文,对中国事物(包括我在内)很感兴趣,所以透过一个学术交流计划,自愿留这位学者过夜。

剑桥市那天清晨是个典型的新英格兰大冷天,我们三人坐在几乎是空荡荡的餐厅里用餐。我心想,这又是轻松平常的一顿早饭,我可以在那儿看报纸,烦恼下堂课要上什么,而且大部分时间不用和大卫或那学者有太多交谈。我与他见面只是为了吃那顿早饭,而且我不像大卫那样,觉得从中国来的人有什么新鲜的。

当我起身再去倒些咖啡的时候,那学者用中文对大卫说:“她已经不是中国人了。”

后来,大卫告诉我这件事,我听了勃然大怒。这个人有什么权力说那种话?他怎么知道什么叫做中国人,什么不叫中国人?难道只因为我生长于西方,不在中国长大吗?为什么我如此愤怒?

当我将幼仪和徐志摩两人从1918到1921年的经历与此对照后,我对这人所下的评语作了许多思考。幼仪于1918年生下阿欢后,发现自己在硖石过得闲闲散散而不安于室。徐志摩则于此时远赴美国,自克拉克大学毕业,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取得政治硕士学位,又开始攻读博士。1920年10月,他凭着一股冲动放弃美国学业,漂洋过海到英国。本来打算跟着罗素(BertlandRussell)读点书,却发现罗素当时根本不在英国,而且罗素因为在战时主张和平,而被剑桥大学除名。

徐志摩徘徊伦敦街头,写道:“那是我深感抑郁和追求新方向的一段时期。”

我很好奇幼仪对自己未能获得与徐志摩相同的教育机会这件事,作何感想。如果她也有同样机会,她可能会变得怎么不一样?我认为徐志摩从未给过幼仪机会。他自始就对幼仪不怀善意,而且从不让她有说话的机会。

1989年夏天,我漫步于剑桥大学(即康桥大学)气势如虹的草坪和中古世纪的纪念碑间,心中想像着徐志摩在1921和1922年间必然曾于此地造成冲动。根据史料记载,李察斯(I.A.Richards,译注:美籍英国文学评论家)曾邀请徐志摩参加“异端社”(Here-ticsClub)这个专门讨论韵律学和翻译学的文学圈子的活动,佛斯特(E.M.Forster,译注:英国小说家)描写过,与徐志摩见面是他毕生最兴奋的事情之一,狄更生也一直戴着徐志摩因仰慕而送他的帽子。

徐志摩的那些西方朋友一定觉得,他同时带着异国情调和唐吉诃德式的情操,也是个头脑聪明,个性浪漫,在西方传统中发现到同质精神与风格的中国人。我认为徐志摩拥有东西方最优秀的特质,很羡慕他能如此融入西方世界,他融入得比我这个成长于西方的人要好。他是怎么办到的?他又如何与西方人成为朋友,却没被他们喊成“清客”和冠上一些名称?我羡慕他这种驾驭能力,他似乎拥有一切,中国人推崇他,西方人也欣赏他。

难道他是用一种对自己的同胞和妻子所没有的盲目态度,对待和接纳英国人?我大部分的朋友也不是中国人,这是否意谓着我和徐志摩一样,都是吸吮白种文化的人?

念大学的时候,我好羡慕那些只和自己人搭上关系的中国人,他们彼此以中文交谈,结成一大伙四处晃荡。他们看起来总是那么自己在满足,而每当我和其他中国人在一起时,就会情不自禁注意自己,在我们行经校园的时候,担心别人会以为我们是外国人或校外人。

当我与西方朋友一起走过一群中国人身边时,我又没办法不好奇他们对我持何种看法。他们会认为我鄙视自己的传统吗?我和什么人在一起都有问题。譬如说,如果我走进一家中国餐馆,服务生马上跟我说起中文的话,我就会有压迫感;要是他不跟我讲中文,我也同样觉得不安。

我想和华裔男子约会,也想和西方男子拍拖,但只有在后者对中国略有认识的条件下,才与他们外出。而对只和中国女子约会、假设中国女人比美国女人卑躬屈膝的西方男子,我也觉得不屑和猜疑。更教我生厌的是那些自称对中国极感亲切,以至于自认对中国的了解比我们对中国的了解还多的老外;而最令我痛恨的,是那些斗胆想对我剖析我自己的人。

一、沙士顿的中国主妇

我们搬到一个叫做沙士顿(Sawston)的小镇,那地方离康桥大学大概有六里远,徐志摩就要在这所大学的皇家学院当文科特别选科生。狄更生已经帮徐志摩打点好学校里的一切,徐志摩就替我们料理一些事情。我们租了间有两个卧室和一个客厅的小屋,从客厅的大玻璃窗可以俯视一条都是灰沙的小路。我们住的那条街只有三栋房子,环绕在我们四周的是羊儿吃的青草地,屋子后面通向一座高起的阳台,再走远一点,有个旁边长满清草和灌木的池塘,就和张家合院后头一样。

徐志摩请了个女老师来家里教我英文,我从开始就想学了,后来英文课半途而废,因为那个女老师埋怨她要走的路太远,当时我字母已经学了一半,会读“早安”和一点点会话。我事后才纳闷,为什么我没有坚持要她或是徐志摩让我继续上课。不过,那时候,有太多事要忙了:要买东西、打扫内外,还要料理三餐。

我来英国的目的本来是要夫唱妇随,学些西方学问的,没想到做的尽是清房子、洗衣服、买吃的和煮东西这些事。许多年以后,我和第二任丈夫苏医生一起回沙士顿,我很讶异当年自己是如何在那小屋里安排每天的日子的。我好像家乡的佣人一样,坐着公共汽车去市场,再拖着食物回家里。有个星期,我们接到徐家寄来的包裹,里头装了些中国土产和烹饪材料,可是大多数时候,我都是靠自己张罗吃的。我不晓得自己是怎么办到的,当时我啥事也不懂,又老是缺钱用,徐志摩给我的生活费差点不够支付家用,市场又离家好远所以然而部分时候都仰仗一个把货车停在我们家门前,卖我新鲜食物的菜贩。那时候,我知道的事情真是少啊!我记得我们客厅的壁柜里有个奇怪的机器,我不晓得是吸尘器,所以一直用扫把打扫。

那时我没有想过我们夫妻到西方以后,丈夫对我的态度会不会有所改变呢?在中国,夫妻之间应该保持距离,尤其是在公婆面前,以表示尊重。可是在西方,就我们两人一起,我们本来可以为所欲为,不过只有徐志摩做到了,他爱来就来,爱去就去,好像我不在那儿似的。他总是回家吃午饭和晚饭,也许是因为我们太穷了吧!如果饭菜好吃,他一句话都不讲;要是饭菜不好,他也不发表意见。他的心思飞到别处去了,放在在书本文学、东西文化上面。

今天你们年轻人知道怎么样讨论事情,像你大概就会尝试和你先生商量大小事情,可是当年我没办法把任何想法告诉徐志摩;我找不到任何语言或词藻说出,我知道自己虽是旧式女子,但是若有可能,我愿意改变。我毕竟人在西方,我可以读书求学,想办法变成饱学之士,可是我没法子让徐志摩了解我是谁,他根本不和我说话。我和我的兄弟可以无话不谈,他们也和徐志摩一样博学多闻,可是我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的时候,情况总是:“你懂什么?”“你能说什么?”。他骑着自行车往返于沙士顿火车站和康桥之间,有时候乘着公共汽车去校园。就算不去康桥,他每天早上也会冲出去理发,我完全不能理解他这个习惯,我觉得他大可以简简单单在家修剪头发,把那笔钱省下来,因为我们好像老在等着老爷寄支票来。可是,徐志摩还是我行我素,做了好多我无法置喙的事情。

就拿郭君作例子吧,他的名字叫郭虞裳,我搞不清楚这个人为什么有一天出现在我们家,然后就搬进来和我们同住了。起先我以为是徐志摩需要那笔房租;现在回想起来,又认为大概是郭君一直独居,而徐志摩告诉他,住在一间有人烧上海菜给他吃的房子,日子会好过得多,也可能是徐志摩不想和我大眼瞪小眼独处。总之,郭君住进另一间卧房。在这之前,徐志摩一直用那间房当书房。郭君不像徐志摩那样常去康桥,而整天待在房里用功。所以,如果他要散步的话,有时候他会和我一道去市场,或是到新货铺帮我取些东西。我感谢有郭君为伴,至少他会和我聊聊。

我白天很少看到徐志摩,他总是在学校。不过,有一次他带我去康桥看赛舟,还有一次带我去看范伦铁诺的电影。我们非在白天看电影不可,因为晚上没有大众交通工具可搭。本来我们打算去看一部卓别林的电影,可是在半路上遇到徐志摩一个朋友,他说他觉得范伦铁诺的电影比较好看,徐志摩就说,哦,好吧!于是我们掉头往反方向走。徐志摩一向是这么快活又随和,他是个文人兼梦想家,而我却完全相反。我们本来要去看卓别林电影,结果去了别地方这件事,让我并不舒服。当范伦铁诺出现在银幕上的时候,徐志摩和他朋友都跟着观众一起鼓掌,而我只是把手搁在大腿上坐在漆黑之中。

我们在沙士顿的生活过得穷困潦倒。如今我一读到描写康桥的文章,就会想到当初我可以做的种种有趣的事情。我可以沿着几座古桥散步,欣赏那群建筑的结构,也可以坐在康河的中枢“Backs”纯粹享受自然。在硖石的时候,我渴望出门四处逛逛看看,可是家人不准我单独上街。到了沙士顿,我有出门的机会,却没有出去。

二、来府晚餐的女客

九月初的时候,老爷和老太太的支票寄到了,过了没好久,他们又运了一个冬瓜和别的家乡青菜来。这时候我已经怀了三个月身孕,一件从我到西方以后就一直隐藏在幕后的事情,这时候浮现在幕前了。

有天早上,徐志摩对我宣布:“今天晚上家里要来个客人,她是从爱丁堡大学来的一个朋友,我要带她到康桥逛逛、然后带她回来我和一道吃晚饭。”

我们家里从没来客人,所以我很惊讶,可是我只对徐志摩点了点头,问他想要什么时间开饭。

他说:“早一点”。

我就告诉他五点吃饭。

他说:“好”。然后匆匆忙忙理发去了。

我那一整天都在打扫、买菜、准备晚饭。你知道我脑子里有什么念头吗?我以为我要和徐志摩准备娶来当二太太的女朋友见面了。

打从我到西方的第一刻起,还有看到徐志摩和他朋友在公共汽车里聊天的样子时,我就知道他里藏了个秘密。后来住沙士顿的时候,看到他每天一吃完早就赶着出门理发,而且那么热心地告诉我,我也不知怎么搞的,就猜到他这么早离家,一定那女朋友有关系。

几年以后,我才从郭君那儿得知徐志摩之所以每天早上赶忙出去,的确是因为要和住在伦敦的女朋友联络。他们用理发店对街的杂货铺当他的地址,那时伦敦和沙士顿之间的邮件送得很快,所以徐志摩和他女朋友至少每天都可以鱼雁往返。他们信里写的是英文,目的就在预防我碰巧发现那些信件,不过我从没发现过就是了。

当时我并不知道有这回事,只晓得徐志摩要带个年轻女子回家吃晚饭。我只猜他有朋友(事实上也是如此),而且想知道他会不会对我吐露这事实。他大可以干脆一点,向我宣布她是谁,然后叫我接受她,这是中国人的一套。就算我给他生了儿子,他还是有资格拥有别的女人,不管是像老爷那样和她们玩玩了事,还是娶来做小老婆都行。

徐志摩要我们这两个女人碰面这件事情,给了我这样的暗示:她不光是他的女朋友,而且很有可能变成他第二个太太,我们三人会在这异国他乡同住一个屋檐下。梁启超的小太太就是他在日本求学的时候嫁进他家的,徐志摩显然也会如法炮制。

我那一整天都面临着徐志摩女朋友的威胁,她正在英国一所大学读书,所以比我有学问多了。我料想她会讲流利的英文,也可能和徐志摩一样雅好文学。那她家人是谁?是哪个地方人?他们认识谁?她兄弟又是何许人?

有一会儿,我想到徐志摩女朋友说不定是个洋女人。他认识不少洋妞,说不定迷上了她们豪放的举止,大笑时把头往后一甩的姿态,还有穿着露出脚踝的裙子的模样。可是我很快又打消这念头:不,那不可能,没有外国女人会同意以二太太的身份嫁进一个家庭的。

我从早到晚不得不一再向自己保证,我在徐家的地位是不会改变的:我替他生了个儿子,又服侍过他父母,我永远都是元配夫人。于是我发誓,我要以庄重高贵的姿态超脱徐志摩强迫我接受的这项侮辱,对这女人的态度要坚定随和,不要表现出嫉妒或生气。

说也奇怪,我竟然想不起那女人的名字,干脆叫她明小姐好了。我唯一真正记得的一件事,是她的外表。她非常努力想表现得洋里洋气,头发剪得短短的,擦着暗红色的口红,穿着一套毛料海军裙装。我顺着她那穿着长袜的两条腿往下看,在瞧见她双脚的时候,惊讶得透不过气来,那是双挤在两双中国绣花鞋里的小脚。原来这新式女子裹了脚!我差点放声大笑。

我们四人(连郭君在内)坐在一起吃晚饭的时候,明小姐说她也是在上海市郊长大的,而且提到我认识和不认识的几家人。她父亲在外交部任职,可是我没听说过他。我只有一个想法:如果明小姐家里这么新潮,肯让她双身到海外求学,为什么还把她的脚缠了。

后来,徐志摩、明小姐和郭君开始讨论起英国文学,讨论的时候中文里夹满了英文,所以我几乎没法听懂他们的谈话。我注意到徐志摩说话的时候不停看着地板,偷窥明小姐的脚。于是我不由自主焦躁地把我的大脚伸到桌子底下,差点就踢到徐志摩。他为什么如此平起平坐对待她?而她看来来是这么特异,那身我套和裙子与她的小脚摆在一起,完全不相称,而且根本不成比例。她父母看到她那样子把两双脚露在外面,会作何感想?

徐志摩把我给弄胡涂了,这难道就是他从两年以前到伦敦以后一直约会的女人吗?为什么是她?他老是喊我乡下土包子,如今他带回来这么个女人,光看她那双脚,就显得比我落伍了。可是,她受过极好的教育,假如徐志摩打算接受这种女人的话,他为什么不鼓励我上学?为什么不让我学英文?为什么不帮忙我变得和普通大脚女人一样新潮?为什么徐志摩想和这女人在一起的程度,超过想和我在一起的程度?我并没有双小脚,年轻的时候也读过书,我学的东西可以和女人一样多啊!

我恨徐志摩想在家里多添一个她。他没有小心看紧荷包,现在家里又多了张嘴要喂。于是我脑海突然掠过一个念头:徐志摩要我去打胎,是不是想把这女人带进家里那孩子?想到这儿我都想哭了。这女人对家里会有什么超过孩子的贡献吗?她是谁呀?我看她才不三不四,有了那双小脚,她只会给我制造更多家务事,我还是得一手包办买菜、打扫种种事情,而且得像服侍老太太那样伺时候好。

三、他要离婚

吃过晚饭以后,徐志摩把明小姐送到火车站,郭君回房休息。我被那个晚上搞得心烦意乱,笨手笨脚慢吞吞的洗着碗盘。徐志摩回到家的时候,我还在厨房洗碗。他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在我身边转来转去,我对他气愤、失望、厌恶之至,差点说不出话来。我洗好碗盘以后,徐志摩跟着我走到客厅,问我对董小姐有什么意见。

虽然已经发誓要采取壮重随和的态度,可是因为脑子里有太多念头在打转了,就冲口说出心里出现的第一个想法。因为我知道我应该接受他挑选的小太太,我就说:“呃,她看起来很好,虽然小脚和西服不搭调。”

徐志摩不再绕着客厅走来走去,他把脚跟一转,好像我的评语把他的烦躁和挫折一股脑儿宣泄出来似的突然尖叫说:“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离婚。”

这是徐志摩头一次对我提高嗓门,我们那间屋子骤然之间好像小得容不下我们了。于是我从后门逃了出去,感觉到夜晚冰凉的空气冲进了我的肺里。

徐志摩一路追着我到阳台,气喘吁吁出现在我身边说:“我以为你要自杀!”

他以为我太保守,所以担心我会一头撞到阳台栏杆上。我望着外面黑暗的夜色,又回头看着徐志摩那终被客厅透出来的灯光照亮的脸。那一刹那,什么事情——我们之间的痛苦、误解、分歧——好像都荒唐地凑在一起了。

当天晚上我上床的时候,徐志摩还在客厅用功。不过,到了三更半夜,他蹑手蹑脚进了卧房,在低下身子爬上床的时候拉到了床单,而且他背着我睡的时候,身体轻轻擦到我。我虽然知道他是不小心的,却有一种这是我们身体上最后一次接触,也是在向我们那段可悲的亲密关系挥手告别的感觉。

事后我们有好些天没说话,虽然这一点也不新鲜了,可是我还是觉得那种死寂快教人受不了了,徐志摩那天晚上说话的声音在我脑中回荡不已。以前他从没那样发过脾气,这很明显地表露了他沮丧的程度,而他在要求我离婚的那一刻,已经把我们生活的次序破坏掉了。我现在没办法拿捏他的脾气了,他说话的时候,我怕他再提高嗓门;不说话的时候,我又很想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再这样。我仔细察言观色,注意他一举一动;每当他离开饭桌跨出大门的时候,他好像急躁、紧张,又怀有目的似的。有天早上,他头一次完全没碰早饭就走了,我从屋子前的大窗看着他踩着自行车踏板顺着街道骑下去,心想不晓得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他要离婚?为什么?难道他觉得我没好好服侍他或是他父母吗?他是不是以为我不愿意接受小太太?我觉得和徐志摩谈离婚的事一点意义也没有,有人会谈钱的问题或是早饭要吃什么,可是不会商量离婚的事情。徐志摩既然已经说他要离婚了,要商量也为时已晚了。

四、不告而别

这样大约过了一星期,有一天,徐志摩就像他当初突如其来的要求离婚那样忽然消失了。他第一天、第二天,甚至第三天没回家,我都还以为他可能是去伦敦看朋友了。陪我买菜的郭虞裳虽然还住我家,可是连他也不知道徐志摩行踪。我的丈夫好像就这样不告而别了。他的衣服和洗用具统统留家里,书本也摊在书桌上,从他最后一次坐在桌前以后就没碰过。我知道,要是徐志摩早就计划离家出走的话,他至少会记得带他的书。

一个星期过完了,他还是不见人影。郭君好像猜到事有蹊跷,有天一大早便带着箱子下楼说,他也非离开不可了,说完就走。

这时候,怀孕的身体负荷让我害怕。我要怎么办?徐志摩哪里去了?我没法子睡在与他共枕过的那张大床上,也没办法在觉得自己不会尖叫失声的情况下,穿过一个个房间。我完全孤立无援。

待在那屋里的那些日子好恐怖。有一回我从后窗往外瞄了一眼,看到邻居从草地走过去,竟然吓了一跳,因为我有好几天没看到别人或跟任何人讲话了。我也不想过去告诉他们这件事,因为我不觉得这事情与他们有什么相干。

回想在硖石的时候,当日子一天天变暖,附近的西湖出现第一只游船后,我们就会换上轻薄丝绸衫或棉纱服,佣人也会拿来一堆家人在夏天期间用来纳凉的扇子;在他的托盘里摆着牛角、象牙、珍珠和檀木摺扇,还有专给男士用的九骨、十六骨、二十骨或二十四骨的扇子,因为女士从不使用少于三十根扇骨的扇子。有的扇面题了著名的对子,有的画着鸟、树、仕女各种东西。

我们一整个夏天都用扇子在空中扌扇着,天气逐渐转凉以后,就把扇子收在一边。所以中文里面有个形容,可以拿来形容被徐志摩孤零零丢在沙士顿的我:我是一把“秋天的扇子”,是个遭人遗弃的妻子。

就在这个时候,我考虑要了断自己和孩子的性命。我想,我干脆从世界上消失,结束这场悲剧算了,这样多简单!我可以一头撞死在阳台上,或是栽进池塘里淹死,也可以关上所有窗户,扭开瓦斯。徐志摩这样抛弃我,不正是安着要我去死的心吗?:后来我记起《教经》上的第一个孝道基本守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岂毁伤,孝之始也”。于是我打断了这种病态的想法。这样的教诲好像一辈子都挥之不去。

有天早上,我被一个叫做黄子美的男人敲门的声音吓了一跳,他说他知道我一个人在家,又说他从伦敦带了个徐志摩的口信给我。我就请他进门,倒了杯茶给他,以紧张期待的心情与他隔着桌子对坐。

“他想知道……”黄君轻轻皱着眉头,好像正在一字不漏地搜索徐志摩说的话那样顿了一下说,“……我是来问你,你愿不愿意做徐家的媳妇,而不做徐志摩的太太?”

我没立刻作答,因为这句话我听不懂。最后我说:“这话什么意思?我不懂。”

“如果你愿意这么做,那一切就好办了。”黄君接腔,一副没听见我说什么的样子,然后慎重吸了口气说,“徐志摩不要你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试着不在他面前露出僵硬的表情,又重问了一遍我的问题:“这话是什么意思?”然后咽着口水说,“假如徐志摩要离婚,我怎么可能做徐家的媳妇?”

黄君喝了一小口茶,若有所思打量我的头发、脸孔和衣服。我晓得他准备回去向徐志摩报告结果,一念及此,我就火冒三丈,突然顶起下巴对着他发言:“徐志摩忙得没空来见我是不是?你大老远跑来这儿,就是为了问我这个蠢问题吗?”

然后我就送他到门口,坚定地在他背后关上门。我知道徐志摩不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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